西安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稳中趋缓 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8元(3)
“两提高”成居民收入增长主动力
自2014年7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先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145元,全西安市63.3万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直接受益。调整后,西安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高75元,待遇水平属全省最高。2015年1月1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10%。“两提高”成为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上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492元,同比增加394元,增长12.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1.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3714元,同比增加345元,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7.6%。
此外,上半年西安市物价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2%,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4%,与全省基本持平,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
稳物价使收入能落到居民“口袋里”
当前经济形势稍有回暖,但压力仍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既需要理性看待全市经济转型、劳动力供需变化等趋势性因素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也需要积极应对短期内的问题。
省统计局建议第一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稳定就业政策,研究就业帮扶措施,通过岗位需求信息共享、加大财政支持就业培训的力度、鼓励接收企业开展定岗和定向培训等措施,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
第二加快推进相关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免税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将促进就业与鼓励创业相结合,将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加以具体化,促进居民家庭三产经营收入增长;二是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第三稳定全年价格总水平,稳定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商品房价格,使收入能落到居民“口袋里”,确保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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