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今年立法监督工作重点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6年立法和监督工作重点。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4件法规案,组织实施5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14项工作报告,并将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订《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修订草案)》、《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棚户区改造、出租车管理、公共场所控烟、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餐厨垃圾管理、集中供热管理、房屋租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12个方面的立法和法规修订进行论证、调研,条件成熟时起草法规草案或修订法规。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规,将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对《预算法》实施情况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还将分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台湾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友好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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