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政发36号)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4日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市政发[(015]33号)。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卢凯副市长为组长的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秦来生同志兼任。
2016年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组建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市农普字1号),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统计局、沣东新城统计中心、各区(县)国家调查队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及相关工作。
2016年1月2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印章的通知》(市农普办发1号)。以上文件的下发,标志着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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