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 创时尚典雅文明整洁新形象(3)
整治分三阶段
据悉,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全面实施阶段,1月21日—28日。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对照治理内容和责任分工,结合各自职责,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持续深化阶段,1月29—2月28日。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反应快、工作实、标准高的整改机制。
整治保持阶段,2月28日以后。规范工作秩序,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市政府制定考核细则
市政府制定了检查考核细则,对3大类12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未完成工作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被追责。
承担专项工作的有关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都将面临考核。按照每项工作的整治标准,市级治理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每月对治理成效进行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各单位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在整治中拖延工作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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