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确认第三批10个市级服务业试点聚集区(2)
扶持有力:
聚集区管理机构可获50万元奖励
我市对列入市级服务业聚集区的,待实施方案完善并通过认定后,给予聚集区管理机构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聚集区规划提升、项目策划等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对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聚集区为开展体机制创新提出的政策要求,各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
据上述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试点期限为3—5年,在此期间内对市级服务业聚集区实施动态管理,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下一年度检查考核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试点资格。按照要求,各试点区域将形成试点实施方案,包括任务分解、支撑项目,并于2月29日之前报送。
示范面广:
基本实现聚集区各区县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市形成了8个国家级、1个省级、13个市级聚集区重点突破、争先发展的良好格局,对加快全市服务业聚集发展、率先发展、突破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本批10个聚集区被确认后,全市各类服务业聚集区数量达到32个,基本实现了聚集区全市各区县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我市“十三五”服务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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