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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部分小区遭遇物业费“强行涨价” 业主不同意“不给卖电”(4)

2016-01-11 15:36  华商报  字号:T|T

声音

业内人士:物业想涨价“协商”这步最难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研究员何志恒称,“物业费价格放开后,只要业主或业委会同意,即使物业费每平方米收费8元都可以。但实际上,按照小区物业费调整需要履行的程序,物业想要涨物业费并不容易,其中最难的,就在于‘协商’这一步。”

何志恒说,“物业服务的各项内容涉及管理、绿化、财务甚至沟通技巧,很专业,如果业委会不够专业,在协商这一过程里,业委会也是‘门外汉’;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想要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光人力和时间成本,就不知道有多少。”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从2015年西安物业价格放开后,据他所知,按照物价部门要求的程序,有两家小区的物业成功上涨了物业费。

西安电子正街一家小区的物业负责人称,去年夏天,他们也曾召集业主代表商议过物业费调价的问题,但最后商量了半年多一直没结果,只能作罢。

物业:宁愿物价部门定个标准价格

而在何志恒看来,对有些小区来说,“难”与“不难”,就在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可度上。

“我刚说的成功涨价的其中一家小区,物业去年把物业费从每平方米1.2元调整到1.3元,8成以上的业主都没意见。”何志恒说,这还是在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入户调查、在小区门口调查,仅用了1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调价的所有程序,“你平时服务得民心,涨价业主自然没意见。”

但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物价部门作出了明确要求,但西安部分小区物业在物业费涨价方面,仍是贴张通知书了事,如果业主不同意,甚至有物业以“不同意就不卖电”要挟。

对此,一业内人士坦言,对于物业这样的做法,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这也是“协商”“逼”得一些物业用了违法的手段,“物业毕竟是企业,要给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肯定需要有赢利;而站在业主角度,一提涨价下意识就觉得‘这不行’。如此一来,想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这个成本对小物业管理企业来说太大。”

在采访中,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甚至表示,现在他们宁愿物价部门规定一个标准价格,省得物业跟业主闹矛盾。还有物业公司负责人称,现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种种矛盾,正是因为物业这个行业缺少行业指导,“各自为政”导致的。

据了解,2015年6月10日开始,陕西30多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先后召开了7次筹备会议,于2016年1月8日成立了陕西省众邦物业管理服务协会,希望通过行业协会规范并形成行业自律,为业主服务。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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