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筑牢统筹城乡社保安全网(2)
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参保居民
今年11月,有不少市民惊喜地发现,在原来住院费用的报销基础上,高额的自付部分又可以报销一部分了。原来,从2013年起,我市就开始探索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到今年11月正式实施。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而非单指癌症、肿瘤等重大疾病。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参保居民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年度内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超过10000元),参保居民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分段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其中超过1万元至5万元,报销比例为50%;超过5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超过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此举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员负担,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与此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也都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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