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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屋安全条例再征民意 外墙瓷砖脱落责任归属问题做修改(2)

2015-09-22 09:55  西安晚报  字号:T|T

擅挖扩建地下室咋处理

个人最高罚款1万元

这些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要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拆除、破坏墙体、梁、板、墩、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超标准加大房屋荷载;降低底层室内标高;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开挖、扩建地下室。违反这些规定的,对个人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因治理危险房屋、排除房屋险情需要合理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者迁移、拆除危险房屋上的搁置物、悬挂物以及妨碍危险房屋治理的其他设施设备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新闻链接

有啥意见建议您可在10月10日前提出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该条例,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8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工委通过赴相关区县及开发区实地调研、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书面委托征求意见和网站报刊征集意见等方式,分别征求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开发区管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委委员、法工委委员和社会公众对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9月14日至17日,法工委会同市房管局、市法制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了《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进一步完善该条例,继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可于2015年10月10日前采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

联系电话:86782048

传真:86782048

电邮:fgc029@163.com(记者赵辉 实习生沈伍体)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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