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西安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制度
从7月1日起,西安市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正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新制度实行后,全市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类别分为“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不过,这一改变暂时没有涉及户口簿的改变,也就是说,西安市居民不需要到公安局去更换户口簿,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业务时,由户籍民警在户口簿“类别”处和集体户口登记卡左上角加盖“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条形章。
西安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举是按照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不再以城乡标准划分户口,体现了改革的公平和正义,将促进实现公民权益的平等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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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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