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中小企业20强”评选活动 3月20日之前可申报
从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获悉,我市第三批“中小企业20强”评选活动现已展开,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在3月20日之前申报。
据悉,上述活动的评选范围是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我市辖区、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且在全国、全省、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综合实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2014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较2013年增长18%以上。企业纳税意识强,无欠税、偷税、漏税情况发生。2014年全部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较2013年增长10%以上。2014年利润500万元以上,较2013年增长1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重大环保事故等。
记者了解到,在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推荐基础上评选出的第三批“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每户企业可获得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并被授予“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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