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节能宣传周活动 倡导低碳绿色生活
从6月8日至14日,西安展开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在全社会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公共机构节能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运行成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十一五”以来,我市公共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落实目标责任,广泛深入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节能改造,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关键词:科学化管理
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节能水平
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是开展节能工作的前提。2009年7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主管机关事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制定规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日常工作。市级机关和五区一港两基地、九区四县也相继明确了具体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员和联络员队伍,逐步建立起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
为了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我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西安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送制度》、《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分别制定了节油、节电、节水、节气、节约办公耗材等具体措施。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扎实开展用能计量和能耗统计。认真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分级负责、逐级推进。2009年完成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区县2005-2008年的能耗数据统计报告和分析汇总工作,建立了较完整的能耗数据库。2009年建立了能耗报送制度,市级机关实行月报制,区县、开发区实行年报制。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系统,掌握了公共机构数量、能耗结构和能效水平,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宣传周活动,通过制作节能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组织节能知识考试等形式,宣传节能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地球一小时”、节能知识专题讲座、节能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增强节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认真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能耗统计、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培训,累计培训达3000余人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节能管理和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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