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首批10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正式上岗执勤
12月31日,长安区举行公共文明引导员上岗仪式。全区首批100名文明引导员顺利通过岗前培训,正式在城区主要街区、公交站台、公共广场上岗,开展交通文明、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等公共文明引导服务。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董兆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栋,区政协副主席张军省出席启动仪式,并为公共文明引导员代表授旗。
据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长安区首批需招募10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吕健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区委宣传部制定全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管理办法。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一方面认真组织学习,吃透市上文件精神,一方面对韦曲、郭杜、滦镇等需要文明引导的重要十字路口、街道和广场进行实地查勘,科学确定引导员上岗位置。同时,积极与市文明办沟通,专赴未央区、雁塔区学习借鉴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创建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长安实际,制定了《长安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区委常委会审议后,立即组织开展招募工作。
100名志愿者经过报名、面试、体检等层层筛选,正式成为长安区首批公共文明引导员。12月27日,区文明办专门邀请长安交警大队警官和雁塔区文明引导办负责人对大家进行了文明礼仪、交通知识等岗前培训,并组织代表前往雁塔区各主要路口和站点实地观摩学习。长安区文明引导员上岗后,将在东、西长安街等主要街区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展示、文明劝导和文明引导活动;在韦曲北站、金堆城站、陕师大站等主要公交站台引导乘客排队上车、回答乘客询问、帮助乘客指路和搀扶老弱病残上车;在华美十字、老区委十字、晶海十字等重要十字路口协助交警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引导行人文明过马路;在长安广场、樱花广场、金长城广场等公共广场协助城管劝阻和纠正乱贴乱画、乱丢乱吐、乱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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