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
西安文明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扩大陕西历史文化影响力,提升城镇建设的历史文化内涵,我省已开始首批“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
为何评
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
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名镇名村的申报内容包括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要着重说明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相关环境的原貌保存度、历史年代、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清单;已有的省内外知名专家评价意见等。
评些啥
经贸政治等村镇价值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其价值特色应表现在经贸、政治、军事、交通、生态环境、传统聚落、民族特色等诸方面,比如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拥有较大规模生产商贸活动,或者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或曾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民族特色和风情的传统建筑者。
咋监督
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据了解,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与公布工作,将以不定期方式进行。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对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入选名单后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实行动态管理。各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取得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称号的镇(村)进行检查。对于已经不具备条件者,将上报省政府取消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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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啥标准
成片历史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村可申报
本报讯 (记者赵辉 通讯员梁新星) 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定标准包括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原貌保存度、保存现状规模和是否有市(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内容,具备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其价值特色应表现在经贸、政治、军事、交通、生态环境、传统聚落、民族特色等诸方面,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经贸型: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拥有较大规模生产商贸活动,对当时全省或地区范围的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者。
交通枢纽型: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而闻名遐迩者。
生态环保型:历史上曾有过重大生态环保建设(如水利工程、防灾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在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者。
近现代史迹型:在近现代曾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对推动中国或西部地区革命,发挥过重要作用,具有全国或西部地区范围的影响者。
传统聚落型:典型运用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并已形成一定规模格局,建筑包含经典历史营造法式和精湛建造技艺以及拥有民族传统建筑小品或建筑环境装饰要素者。
民族特色型: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民族特色和风情的传统建筑者。
原貌保存完好程度
原貌保存度是指镇、村历史传统建筑群实物和风貌迄今的保存完好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镇、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者;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者;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者。
历史传统建筑面积
镇的现存历史建筑的面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现存历史传统建筑成片,且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镇;现存成片的历史传统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村。
现状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
镇、村内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镇、村域内有1处以上省级文物单位或2处以上市(县)级文物单位的镇、村;镇、村建成区内有1条以上街道为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者赵辉 通讯员梁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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