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守株待兔”“老赖”无处可逃
12月4日凌晨3时,神木法院执行一庭执行人员为申请人郑强(化名)讨回被被执行人高平(化名)拖欠长达两年多的工资7000元。
2009年初,高平雇用郑强为其开办的石料厂担任装载机驾驶员,约定月工资为2500元。2009年10月底,双方结算工资,结算后高平给付了郑强部分劳务报酬,剩余工资共计7000元由高平向郑强出具了一张欠条,后郑强多次向高平索要,高平却分文不付,无奈之下郑强将高平起诉至法院。神木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被告高平给付原告郑强工资款7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故郑强于2011年10月26日向神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高平是神木法院挂号的“老赖”户,以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4起,案件的标的虽都不大,但其为了躲避债务常年不归家,去厂子的时候也都是躲躲藏藏的。执行人员曾多次与他的家人、邻居、朋友等询问均无线索,该案又不具备查封工厂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采取了一个最“笨”的办法——“守株待兔”。从11月27日开始,执行一庭的3名执行人员在下班之后,每晚都会在高平的石料厂附近蹲点守候。因被执行人的石料厂在农村,周围连个遮寒避雪的地方都没有,3名干警只能吃住在车里。经过一周的昼夜守候,终于在12月4日凌晨3时将被执行人高平等连夜带回法院,并顺利地将申请人郑强的工资给予讨回,同时将其他3案也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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