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60岁女满55岁独生子女父母月补106元
本报讯(记者 司文)昨日,我市召开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专题会议,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被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
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昨日公布,确定我市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2009年和2010年的补助金发放工作,将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
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相关表格,由本单位负责发放。退休人员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未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样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相关表格,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本单位负责发放。退休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和表格,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